1、赋值的语法规则就是:数据类型 变量名 = 表达式 表达式可以理解为一个值或一个计算公式就行,表达式加一个英文符号分号就是语句。例如:我们今天要用到的,我买了几斤苹果。
2、对于如下说明,语法和语义都正确的赋值是:C、s=&a[1];A、语法上正确(可能引起编译警告)。
3、赋值运算符坐边必须是定义后的变量名,右边可以是常量和变量,或表达式。
4、在其它高级语言中,赋值构成了一个语句,称为赋值语句。而在C中,把“=”定义为运算符,从而组成赋值表达式。凡是表达式可以出现的地方均可出现赋值表达式。例如:式子x=(a=5)+(b=8)是合法的。
5、C语言中变量的定义格式为:数据类型 变量名;其赋值的形式有两种:第一:在定义的同时赋初值,即格式为:数据类型 变量名=值;例如:int i=3;第二:先定义后赋值。定义同前,赋值格式为:变量名=值。
1、可以的,同类型的结构体变量可以。比如:struct test a,b;a=b;//这样可以的。如果是不同的类型,但是结构体没数据类型一样就要用memcpy拷贝内存(头文件string.h)。
2、结构体变量和普通变量因为类型不同,所以不能相互赋值。
3、可以的,但需要保证是具有相同结构的结构体变量。可以将一个结构体变量的值赋给另一个具有相同结构的结构体变量。
4、两个相同结构体变量之间可以直接进行赋值,但是不能直接进行比较与其他运算 如果想进行比较与其他运算的话,需要进行运算符重载。
对于如下说明,语法和语义都正确的赋值是:C、s=&a[1];A、语法上正确(可能引起编译警告)。
在变量说明中,不允许连续给多个变量赋初值。如下述说明是错误的:inta=b=c=5必须写为inta=5,b=5,c=5;而赋值语句允许连续赋值。赋值语句 将确定的数值赋给变量的语句叫做赋值语句。
A是赋值语句,句子和句子之间用分号隔开。而D是强制性转化,应该写成(int)x。C中,c语言是允许这样赋值的,但是最后缺分号。
题目中,都是赋值abcd,假设操作系统对abcd分配的地址是a2;A: 相当于p=a2,相当于对p重新赋值,不存在任何问题。B:相当于a=a2,与a=a1冲突,因为数组被分配地址后是不允许改变的。
z=exp(y)+fabs(z);正确的。exp 和 fabs 输入 参数 double 输出 也是 double,数值也没超界。
连续批量赋值可以用memset char A[20];memset(A[2],A,5);//对数组A第3个元素开始的连续5个元素统一赋值为字符A如果每个需要赋值的元素都不同,就只能一个个赋值了。
整型值赋值给整型数组:int value=2;//定义一个变量,并赋值 int array[10];//定义一个数组 array[0]=value;//将变量值赋值给该数组。
初始化时进行赋值。int a[2] = {1,2};char str[20] = hello world;逐个赋值 int a[4];a[0] = 1,a[1]=2, a[2] = 3, a[4]=4;等同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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